彰化縣移工居家安心計畫 4月起辦理6場次

 

為提升民眾對於緊急救護觀念的重視,並促進家庭看護工熟悉簡易急救技巧,彰化縣政府今年規劃辦理6場次「關懷雇主暨外國人居家照顧安心計畫」活動,第1場於416日在彰化縣立體育場105室進行。勞工處指出,後續還有5場次將持續進行至6月,有意參與的雇主及移工,即日起可透過電話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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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移工強制納職災保險 保費一季收一次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5月上路,將佳是移工納為強制投保對象,為減輕家事移工雇主投保手續,保費將不同於其他對象,由每月收費改為一季收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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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宿舍工作人員須打第3劑

 

勞動部今天修正移工防疫指引,若雇主聘僱移工達30人以上,應指定防疫長及防疫管理人員;另外防疫宿舍工作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追加劑且滿14天,始能從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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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_東南亞集團模範移工系列:新北市第1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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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KA初到台灣就到雇主家照顧患有老人痴呆的婆婆,體諒FIKA離鄉背井到台灣工作,從FIKA第一天到雇主家,雇主一家人就把她當成自己家人般的對待,而FIKA也沒讓大家失望。FIKA把婆婆照顧的非常好,從原本連話都說不清楚,到現在看著一老一少在窗邊曬著太陽,一起唱歌,成為家中最美麗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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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管理輕症個案,調整居家隔離/檢疫對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表示,鑒於國內社區疫情持續擴大,每日新增居家隔離對象持續大幅增加,為維持居家隔離/檢疫對象之管理品質,兼顧風險管控,經諮詢專家後調整居家隔離/檢疫對象之採檢措施。

指揮中心說明,研判為確定病例密切接觸者之居家隔離及表定航班抵臺時間入境之居家檢疫對象,其採檢措施調整如下:

一、居家隔離對象:經疫調匡列為接觸者時,安排1次快篩或PCR,如為快篩陽性則以PCR確認;另原於隔離期間第5-7天、隔離期滿當日(第10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4天實施之4次快篩,調整為隔離期滿當日執行1次快篩,另提供其備用快篩試劑1支,於出現症狀時使用。

二、居家檢疫對象:原於檢疫期間第3、5天、檢疫期滿當日(第10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天、4天實施之5次快篩,調整為檢疫期滿當日執行1次快篩,另提供其備用快篩試劑1支,於出現症狀時使用。

指揮中心指出,考量家用快篩試劑之適用對象年齡限制,未滿2歲之居家隔離/檢疫者,其採檢措施以PCR檢測;另如有無法自行操作快篩之民眾,將由地方政府安排人員協助進行快篩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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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代辦移工居留,5月1日起全面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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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及紐澳疫情趨緩 4/18零時起,航班措施調整為「唾液採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5)日表示,因應國際疫情變化,我國自今(2022)年1月11日起,陸續執行長程航班及印度、東南亞、韓國等航班之入境旅客落地採檢,迄今已篩檢出逾3,500例COVID-19確診病例,採檢陽性率為4.1%。考量近期美加及紐澳航線來臺旅客採檢陽性率處低水平,且該等國家疫情亦呈現趨緩,經檢視後,自今年4月18日零時起(航班抵臺時間),美加及紐澳航班移除「落地採驗」措施,抵臺旅客請配合機場「唾液採檢」及入境檢疫措施。

指揮中心指出,東南亞、印度、韓國、中東及歐洲航線持續執行「落地採驗」。我國入境旅客人數持續上升,請旅客抵臺時應配合及遵守現行檢疫、防疫措施,以減少病毒傳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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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_東南亞集團模範移工系列第5彈_宜蘭縣

 

SAMAIYAH主要是照顧腦部神經缺陷的弟弟,因情況類似重度腦麻患者,生活無法進行自理及表達自己,因此需要SAMAIYAH來協助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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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調整居家隔離及檢疫期滿之檢測改以快篩執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公布,鑒於近期本土疫情升溫,為加速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期間檢測結果,及早進行相關防治措施,經考量目前家用快篩試劑相當普及且效果佳,試劑特異性高達99%,對於有傳染力之個案有高度鑑別力,而且可以自行操作,節省接送醫療院所之時間人力,提升防疫效率;經指揮中心專家會議討論通過,自即日起,原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期滿之PCR採檢作業改以快篩方式由民眾自行檢測及回報結果,快篩結果為陰性者,方可於期滿後解除隔離或檢疫。

指揮中心說明,為利實務執行,調整防疫措施如下:
一、居家隔離:
() 總共進行4次檢測,分別為隔離期間第5-7天、隔離期滿當日(接觸日次日起第10)、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天及第4天實施,原隔離期滿之PCR檢測改以快篩檢測進行。
() 無第10天快篩試劑者,請先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使用之快篩試劑執行檢測,並於隔離期滿後主動洽詢「隔離通知書填發單位」,由「隔離通知書填發單位」協助轉介「現居地」地方政府衛生局所領取快篩試劑。

二、居家檢疫:
() 考量國際港埠現行試劑發放作業及Omicron變異株之潛伏期較短等病毒特性,爰檢疫期間第7天之快篩調整為第10天(檢疫期滿前)執行,即於檢疫期間第3510天各進行一次快篩,檢疫期滿不再實施PCR採檢作業。
() 尚未進行第7天快篩檢測之檢疫民眾,請延後至第10天執行;已完成第7天快篩檢測者,請先以原提供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使用之快篩試劑執行檢疫第10天之快篩檢測,並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聯繫所在地之地方政府領取快篩試劑,完成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2次快篩。

指揮中心再次強調,隔離及檢疫措施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請民眾務必遵守隔離及檢疫期間相關事項,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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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歐盟資料,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修正未滿18歲民眾基礎劑有效期限為365日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表示,歐盟執委會指出,歐盟數位新冠證明(EU-DCC)中之疫苗證明,鑑於12歲以上民眾之追加劑雖已獲歐洲藥品局(EMA)核准,惟並非各國均已實施,因此修正基礎劑僅限於18()以上有效期限為270日,未滿18歲之民眾所持證明基礎劑有效期限仍為365日,並希望各EU-DCC成員國配合修改各國查驗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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