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表示,勞工如遇雇主倒閉,並且有積欠歇業前6個月之工資、舊制退休金或新、舊制資遣費的事實,經向雇主請求未獲得清償時,就可以檢具事業單位歇業證明及被積欠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的債權證明,向勞保局申請墊償,再由勞保局就墊償金額範圍內向雇主追償,免去勞工個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的費用及冗長的強制執行程序。
據統計,截至去(106)年12月底,受益勞工人數達62,025人,墊付金額計45億6,477萬餘元,其中墊付新、舊制資遣費的勞工人數合計有3,662人,金額為2億5,628萬餘元、舊制退休金勞工人數有78人,金額計1,468萬餘元。
此外,107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日期自107年1月12日起至107年1月26日止,已辦理完竣,計有9萬4千餘名勞工朋友申請,申請總金額為93億9千萬餘元(其中臨櫃申請佔申請總件數72%、網路申請佔28%),因景氣持續持平,故今年紓困貸款申請件數較106年略微增加(106年申請件數為8萬1千餘件)。